来源:互联网新闻 时间:2020-04-28 15:57
这几天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大学生工作一个月获得160元工资的事件7月21日得到了解决,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介入本起事件。7月21日中午,本起事件的主人公小雪得到了长春市麦莎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支付的1600元工资,加上前期该公司支付的160.25元,小雪总计得到工资1760.25元。
小雪是长春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。毕业之前,小雪就在网上找工作,发现长春市麦莎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在招人。5月26日小雪去该公司面试,面试合格后,有5天培训期,然后是试用期。小雪6月1日正式入职,入职前,她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《员工试用期合同》,合同标注第一个月基础工资1750元。
小雪说,公司负责人说可以根据自己能力选择工资,因为自己的同学是做策划的,每月工资都在2500元左右,小雪就选择了底薪2500元,公司同意了,然后试用期按照70%发工资,就是1750元。
小雪表示,入职后公司负责人告诉她,工资是根据绩效算成绩的,没有底薪。“就是每个月会给我布置一些任务,后面标注每个任务哪天完成,如果完成好,计1分,没完成就是零分。”
“因为6月初的时候,公司一个文案辞职了,所以公司的工作量特别大,公司给了我30个任务,通过率很低,后来还经常临时添加工作。总量达到了40多个。”小雪说,6月29日,负责人找到她,表示她工作干得不好,要给她降工资。双方协商后,小雪选择了辞职。当时行政告诉财务说是正常结算工资。
小雪说:“我有一次迟到,还有一次请假,按照规定,肯定会被扣钱,我以为至少得给我开1400元左右。”到了7月15日发工资的时候,小雪只拿到了160.25元,这让她很气愤。
涉事公司在网上给小雪转工资160.25元的截图。
发现工资很少,小雪找到了公司负责人。“公司负责人说我绩效没有完成,就只能得到160元钱。”小雪说,她上网查了一下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,是1480元。小雪提出公司应该按照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给开工资,并且当时就说明,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。
小雪称,她还有一个朋友也是在这家公司工作,第一个月工资仅仅拿到了145元,第二个月一分工资都没拿到。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,小雪采取了3种方式:一方面将本起事件发到网上,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,一方面寻求媒体帮助,一方面到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。
小雪7月18日下午去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填写了投诉单。7月21日上午,本起事件得到了解决,小雪在劳动监察大队拿到了剩余的1600元工资。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向小雪表示:会对长春市麦莎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进行严肃处理,防止其坑害其他劳动者,并鼓励其他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劳动者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这几天,小雪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引起了长春市很多市民的关注。小雪于7月21日通过网络向对她表示关心的市民表示了感谢。